《关于统筹优化湖南省新能源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》的答复:
1、我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存在问题的原因。按照国家要求,2021年起新投产的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各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,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。我省电煤主要靠外购,运输成本高,国家核定的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为0.45元/千瓦时,仅次于广东,高居全国第2位。近年来,随着新能源的技术进步,建设成本不断下降,利润空间扩大,大量资本涌入新能源行业,建议中指出的问题也由此产生,我委也一直高度关注并正在努力解决。
2、下一步工作计划。一是落实国家电价新政策。今年2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5〕136号),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,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。目前,我委正在牵头制定省内相关政策,待正式实施后新能源价格将降低,项目收益仅能维持合理收益,无力再承担产业配套等不合理非技术成本,相关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改变。二是科学编制“十五五”规划。我委已布置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摸排项目,做好本地区规划编制,提出辖区内项目清单。我们正在全省开展风电、光伏发电资源普查,分析我省新能源消纳现状及原因,结合实施市场化交易、在建电源和电网项目进度,研究提升全省新能源消纳能力的举措,提出“十五五”新增新能源项目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布局。我委将充分听取建议,科学编制“十五五”规划并高质量建立项目库。三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开发环境。我委将充分发挥省新能源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,省直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和审批效能,加快配套电网建设,督促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,坚决纠正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等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,推动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。
